第139章 被告人差点当庭打起来(2/5)

那眼神,好像要杀人似的。

小兄弟差点被废了,这个仇,不共戴天!

“王先生,请控制自己的情绪,马上就开庭了,千万不要让法官和陪审员看到你这个样子!”张伟小声提醒道。

“嗯,我尽量。”王朋点点头,声音沙哑。

但目光却全程落在姜白身上没有移动。

对此,姜白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十点整。

“咚!”

陈忠汉敲响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江浙省龙城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王朋、刘明亮敲诈勒索一案。”

“由我,陈忠汉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顿时。

审判庭内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书记员起立,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随后是确认被告人,辩护律师,公诉人,被害人等身份。

一切结束后,陈忠汉看向原告席位:“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话音刚落。

沈天赐便从原告席位上站起身,沉声开口:

“xxx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状……”

“被告人:王朋,男……被告人:刘明亮,男……”

“刘明亮系某网约车平台签约代驾,于本月x日,接到一笔代驾订单,由华盛大饭店门口,前往天水香泉小区。”

“在刘明亮驾车来到天水香泉小区门口时,突然以家中母亲摔倒为由,提前结束订单,要求被害人姜白自行驾车回家。”

“被害人照做,却被王朋驾驶一辆凯美瑞轿车追尾。”

“王朋以醉驾为由,向被害人敲诈勒索三十万元整……”

“后经过长河街道派出所侦查审理,两名犯罪嫌疑人对他们所犯之事供认不讳,并交代了最近半年里,曾先后通过同样的套路,实施九次敲诈勒索。”

“经统计,两人非法所得累计达到三十万元!”

“此案由长河街道派出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王朋、刘明亮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依法判令附带民事被告人返还所有非法所得,并向十位被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修车费、车辆折旧费等共计五万元。”

沈天赐的声音高大洪亮,在审判庭内回响。

话音刚落。

旁听席上就传来窃窃私语。

“十五年啊,啧啧啧,等他们出来都快退休了,一步到位,享受退休生活,真好。”

“这么刺激的吗,一上来就是十五年,不过想想他们干的事,我只有一个字,活该!”

“我在慢手上看到过类似的套路,这些人真是缺了大德了,要我是法官,肯定给他们判个无期徒刑!”

“……”

旁听席的大爷大妈们,小声的交头接耳起来。

利用酒驾,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讹钱!

而且还不是第一次这么干。

半年内累计十次,获利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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