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章 学子(二)(2/5)

“你可知道,那李家公子也考了举人,正准备去赶赴会考呢!”

这一句犹如闪电般击中了粟在庭。

人多少有的无力抵抗的东西。

比如色相,比如钱财,还比如地位比你高,家产比你多的坏人。

17岁那一年,会宁县大户李家少爷犯了个案子。

案子涉及到一个贫农的土地上,原来是李家少爷李阳想造一个马场,看中了贫农的土地。

李阳提出出钱买,但贫农因为这是祖上三代传下来的土地,又因为父母陵墓也在这片土地边上,不肯卖给李阳。

没错,然后就是典型的电视剧剧情了。

大户公子雇佣打手,打伤了贫农孩子妻子,硬逼着他在地契上签字。

最后贫农无力回天,在邻居街坊们的帮助下来到县城报官。

当时李阳邀请了自已的同窗粟在庭当自已的状师,因为粟在庭名气很大,而且也是整个县唯一的举人,所以李阳以为自已胜券在握。

读书人和豪门大户向来都是一起的,粟在庭怎么可能会帮助这帮刁民呢?

结果粟在庭根本不理会李阳的暗示,直接帮助贫农赢得了官司,拿回了土地。

李家脸面丢尽,李家家主只好赔偿一大笔钱才息事宁人。

而当时也正在准备考秀才的李阳也因此差点被剥夺了参考资格,还是他父亲花大钱才能顺利考试。

从此,李阳就记恨上了粟在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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