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6 超越时代的设计(2/2)

两人都很清楚,没有哪个消费者能抵挡得住这闪闪发光的诱惑,特别是青少年和小孩子!

楚不凡差点就都想直接拍板投项目了,但终究还是忍住,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磷光橡胶并不是什么很稀缺的材料,你这款鞋子一出,加上你的影响力,或许是能瞬间风靡全球,但你也得明白,它很快就会被仿制,说不定是一个月、两个月?为了这一款鞋子就投入两个阶段年销售10亿规模的生产线,还是有些太冒险了……”

“那是当然,所以先申请个专利吧,他们找替代材料也得花点时间,至少能稳两三个月不是?”林东笑着说“而等他们找到新材料时,我们已经开始推出第二款了……”

他拿起桌子上一双看起来很轻便的鞋子。

整体造型相对简约,编织的高帮网格鞋面、泡沫中底,让它拿起来时的手感很轻,虽然看起来仍旧不小,但这要穿在脚上,或许都感觉跟没穿一样,它确实太轻了。

这与其说是球鞋,倒不如说更像是一双休闲鞋,或者说……整体造型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椰子壳’。

两人都有种一看就很喜欢的感觉,仿佛光是看着这双鞋都有种轻松舒适的感觉,这与目前市面上流行的大多数高帮、厚重感的鞋子完全不同……当然,要让他们具体说更多的好处,似乎也说不上来,但就是看着喜欢,或许是因为没见过这类型的鞋子。

两人细细端详着,揣摩着它的各种好处。

林东能看出两人眼中的喜爱和迷茫,显然是觉得喜欢但又具体说不出它好在哪里,但是……

如果说上一双荧光鞋主打的是材料,是一种只能流行一时的脑洞,那这双的价值可就不一样了,这是走在最正确的审美道路上,奔着引领全球流行去的。

从侃爷在09年设计出第一双椰子鞋后,事实上就已经证明了这个时代人们的审美。

别看中间差着四年时间,事实上这完全没有影响,05年的欧美民众其实已经具备了‘简约向’的审美观,这从一些时装秀就看得出来,之所以椰子鞋是在4年后才问世,那不过只是因为侃爷四年后才在汹涌澎湃的审美灵感激发下,发明了它而已。

而桌子上的另外几双,则都是从1代到后来15年第5代公开发售的椰子鞋设计,前世的自己虽然赚的不多,但就像一个最纯正的篮球人一样,一爱车二爱鞋,鞋子还是收藏了不少的,这些设计都是耳熟能详的东西,只不过是大致仿制了出来而已。

你要是直接拿出5代的极简款,那或许还会被这个时代的人们质疑,但从一代开始就没问题了。

人们接受了一代就一定能接受二代,能接受二代就一定能接受三代……这叫用产品去改变全世界的审美。

耐克和侃爷早就在另一个世界证明过了这一点,而现在,林东不过是用耐克的产品去击败耐克自己而已……不!

如果算上荧光鞋的话,那现在的安德玛,是在用几年后的阿迪达斯和耐克的集合体,去和耐克一家战斗!

耐克就算找到替代材料仿制了荧光鞋,要仿制椰子鞋也得面临官司问题,而等他们好不容易掌握了一代椰子鞋的设计精髓,仿制出可以平替的产品时,安德玛的二代已经可以上线了,而等你仿制了2代,这边已经上3代!

耐克能顶多久?又或者说,全美市场可以等耐克等多久?一年还是两年?

等到那时候,纵然不敢说让安德玛就取代耐克的地位,但最起码也能如林东对菲尔奈特所说那般,从他身上狠狠的咬下一大块肉来!真要是更顺利一点、更疯狂一点,就算真抢占了耐克的市场,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想击败耐克,靠安德玛?靠普兰克?还是靠楚不凡那点投资?

都不是的,而是自己领先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和对流行的认知!

“鞋子的设计我已经拿出来了,当然,这只是一双概念鞋,粗制滥造,毫无舒适度可言。”林东笑着说“想要完善它,那就得看普兰克你的了。”

以普兰克的眼光和对市场的敏锐性,在看到这些设计,在听了林东的蓝图描绘后,早已是兴奋的两眼放光,信心十足,他大笑着说道“只要有了这些流行设计,人体工学方面不用担心!安德玛本就有专业的团队,更秒的是,别忘了我是靠什么起家的……”

“你的‘吸汗涤纶纱线’?”楚不凡笑着问。

“我一个打橄榄球的,我懂个毛的材料发明?”普兰克笑着说“那是我从内普教授手里买的专利,约翰斯·内普!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终生荣誉教授!”

“安德玛这些年能在高中大学立住脚跟,与内普教授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而要说人体工学,全美范围还有比霍普金斯大学更强的吗?美国卫生部每年投入最多的大学就是霍普金斯大学的医学部!他们对人体工学的研究,那根本就不是耐克所能比的,我研究团队里的几个设计师也都是霍普金斯大学毕业的,回头我就让他们去请他们的老师出山!他们要是请不动,我就去找内普教授!当然……这需要钱。”

普兰克笑着看向楚不凡。

“25亿够吗?”楚不凡则是笑着一巴掌直接拍在了桌子上“我要20%的原始股权就行,听说你们两人一个51%,一个49%?一人匀10%给我吧!”

普兰克听得喜出望外,扩充两个阶段10亿级销售额的生产线以及铺设一些门店等等,大概就是恢复到安德玛刚上市时的规模,20亿已足够,这也是他此前想得最多的数字,没想到居然还多出来的这5亿……这显然并不是因为楚不凡不了解行情,而是桌子上这几双鞋以及普兰克的背景给了他极大的信心。

一个肯舍弃耐克数亿年薪代言的超级巨星,一个风投公司的掌舵人,还有这些超越他想象的设计……

普兰克的心顿时就熊熊的燃了起来。

当初安德玛垮塌,他用手上为数不多的资金,用超出市场价的价格买回了林东手里的股票,事后他的妻子、孩子都因此骂他够傻,乃至于让普兰克在遇到资金困难时也一度质疑过自己。

但现在,他却觉得那是自己这辈子做过最明智的决定。

他伸出双手同时握住了林东和普兰克的手,大笑着说“那还等什么,让我们大干一场吧!从耐克的身上狠狠的咬一块肉下来!”

“没准儿把耐克咬死了呢?”楚不凡意味深长的笑着回应他。

普兰克一怔,随即却看到林东也是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两人的心可真野啊……不过,我喜欢!

“哈哈哈!”普兰克大笑着,居然用了一句跟林东学来的龙国话“说得对,他妈的,咬死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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