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公共保障事业(2/2)

“府尹大人,若是将这片棚户区重建项目交给他们,怕是一时间接不下这么大的工程吧?”邵拱臣不无担忧地说道:“这么大的体量工程,可是要动用不少资金。要知道,国内众多银行和投资机构是不怎么愿意给改善住宅开发公司贷太多的款,以免影响他们的经营效益。”

“若是一家接不下来,那就两家或者三家联合起来,共同将这个工程接下来。”史昌燮不容置疑地说道:“在资金筹措方面,我们可以帮他们向银行和金融机构施加一定的官府压力,也可以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官方担保。”

随着齐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城市面临严峻的城市住房短缺问题。于是,包括建业、大兴、威海、广陵、临淄等大城市出现了一种“改善住宅”形式,即在住房结构、设施和舒适度等方面符合住房立法所规定的最低标准,适合城市居民和进城务工农民租赁居住的住宅。

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皇室基金会最早进入工人阶层改善住房领域,成立了一家住宅开发建设公司。该公司最初的宗旨目标就是“在保证回收成本的前提下,为困难城市居民的生活提供舒适和方便的住宅”。

汉兴五年(1675年),内阁城乡住宅建设部在《关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求城市行动起来,消灭贫民窟,为穷人建造更多的改善性住宅”。

为此,各地政府将向此类改善性住宅开发建设公司提供优惠贷款,利息不超过4%,还款期限最长可达三十年。

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齐国的改善性住宅开发公司获得了快速发展。

在四十多年里,皇家住宅开发建设公司在各个城市一共修建了二十六万八千套公寓,万和居住宅建设公司修建了约二十二万套公寓,星河住宅建设公司也修建了超过十六万套公寓。

这类住宅改变了齐国部分城市贫穷区域的灰暗面貌,出现了一种住房新气象。这些住宅虽然不能完全解决城市住房问题,但也大大缓和了各个城市中心区域的住房过度拥挤杂乱的状况。

改善性住宅不是普通的商品住房,而是具有一定社会福利色彩的住房。改善性住宅公司是基于慈善理念参与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它们的利润大致被控制在5%左右。

这些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社会各界的慈善捐赠、皇室赞助、政府贷款以及民间投资。

早在汉兴二年(1672年),内阁城乡住宅住宅建设部就会将贫民区、棚户区清理以后腾出的空地优先提供给改善性住宅公司,并督促这些公司在原址建造工人住宅,为工人阶层提供住房。

作为城市公寓的早期形态,改善性住宅在齐国城市住房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齐国各个城市的改善性住宅公司会聘请了专业的住房建筑设计师,对普通工人阶层的住房进行了专门的设计,他们建造的房屋结构与风格虽然不尽相同,但这类住房仍有一些基本的共性。

与其他住房相比,改善性住宅公司重视房屋结构中的房间分隔,会在建筑平面上植入重要的住房分隔理念,包括家庭之间的分隔以及每个家庭内部家庭成员之间的分隔,其中有避免道德和伦理混乱之因素。

另外,这类房屋也注重自然采光和通风,连接自来水和排水系统,重视公共卫生,配备公用厨房、洗衣间和卫生间,符合《公共卫生法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因而也成为其后城市公寓开发的一种样本。

改善性住宅与简陋的棚户区住房相比具有很大的反差,前者壮观整洁,设施齐全,后者低矮破败,环境恶劣。

改善性住宅可以被视为一种高端的租赁住房,房租虽然高于私人住宅市场的租金,但按其住房品质,这样的房租并不算太高。

这个时期的大兴,市中心房租就比较昂贵,一个单间平均每月房租大约三块钱,两间房为五块钱,三间房为六块五角钱。

据估计,目前大兴工人的平均工资在每月十二块钱到十五块钱之间,房租一般占到工人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

皇家住宅建设开发公司的租客是一部分收入较高的工人,最穷的租客平均工资是每周14-16块钱。为了秉承普惠性原则,该公司开发和持有的公寓收费实际低于市场价的15%~20%,有时收费更低一些,因而其住宅受到了印刷业、珠宝制造业、设备生产、雕刻和机车制造行业工人的欢迎。

不过,这类住宅数量有限,租客申请一般要等待两三年之久,大多数普通工人依然无法租住这类价低质高的公寓住宅。

改善性住宅公司出于住房管理的需要,构建了一种与其他居民社区相隔离的封闭小区,据说该模式来自太祖皇帝的设计构想。因而,皇家住宅建设开发公司会用威严而封闭的铁栅栏或者围墙将其住宅与其他相邻的住房分隔开来,晚上大门紧锁,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被称为“军营式的建筑风格”。

另外,改善性住宅有非常具体的管理章程,对租客进行严格管理。皇家住宅开发建设公司的管理章程有二十五条之多,其中规定:除非每个申请者家庭成员接种传染疫苗或同意遵守《防疫法令》,并同意把每个受感染病例送往合适的医院,否则将不接受房间的申请;不允许拖欠房租;每周六应该清洗过道、盥洗室和厕所的窗户,在每天早上9点前清扫完毕,租客应该轮流清扫;洗好的衣服不应该挂到住房外面;垃圾不应该扔到门外或窗外;不能在房屋场所内养猫狗鸡鸭等。

任何不遵守公寓管理规章的租客都将收到驱逐令。这种刻板的管理方式虽然为人诟病,但是,这些规定在某种程度上重塑了城市居民的生活习惯与习俗,公共卫生、疾病预防、自我约束、邻里尊重、举止文明以及遵守管理章程等成为现代城市居民应该具备的修养与行为方式。

正如一位社会学者所表达的,改善性住宅是“植根于广大野蛮荒地之中的小块文明”。

尽管这个论断有些言过其实,但在提升城市居民素质及其生活品质方面还是具有一定作用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