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在作死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2/2)

所以罗大状便切入到下一个角度。

“被告人查看了我方当事人的手机,并未在相册里看到与她有关的任何照片,如此便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并未偷拍!”

“也足以说明,被告人不应当将‘我方当事人偷拍’认定为真实事实。”

“那么她发抖音曝光这一行为,自然也就是诽谤了!”

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把虚假事实认为是真实事实,并不是你说是就是,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充分到足够说服合议庭的程度。

否则诽谤罪嫌疑人都能用这一点来给自己脱罪,那不是很扯淡么?

“不是,你怎么说话呢?怎么就不会认为是真实的了?”

朱妍冰顿时急了。

“相册里没有,只能证明他没有偷拍成功,并不能说明他没有偷拍啊!”

“也许他只是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我发现了呢?”

“而且我看他那熟练的动作还有被发现后的表现,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说不定以前就偷拍过!”

“我对他完全是合理的怀疑!我就是觉得他是偷拍狂才会发视频曝光的,绝对不是诽谤!”

朱妍冰的话,再次震惊了在场众人。

三观得歪到什么程度才能说出这种话来?

“也许?很可能?说不定?”罗大状冷笑一声,“这么多似是而非的词,这么多不确定的因素,你跟我说当时你认定我方当事人偷拍?”

“我,我……”

朱妍冰支支吾吾,说不上话来。

罗大状又道:“再者,事后我方当事人放出证据自证清白,你也知道是冤枉了他,为何不删除视频停止侵害?为何不澄清事实恢复名誉?反而还继续发视频带节奏?”

“我签了合同的,不能删视频!”

朱妍冰连忙喊道。

“合同?”

罗大状眼睛顿时一亮,追问道:“什么合同?”

“就是广告合同啊。”

朱妍冰此刻已经彻底慌了神,就好像溺水的人,拼了命的想抓住救命稻草。

压根儿也没多想,就宛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将推广合同的事儿抖搂了出来。

“我接了一個女装品牌的广告,在评论区做推广,合同要求视频得保留十五天,否则就算我违约,要赔钱的!”

“如果没有这个破合同,我肯定早就把视频删了!”

“真的你们要相信我,没有哪个女孩子会用自己的名声去陷害别人,更何况我跟他无冤无仇的……”

朱妍冰拼了命地解释。

却没注意到身旁的张伟脸色愈发难看了。

这蠢逼娘们儿,真的是在作死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哦——”

罗大状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拖长了声音,随后看向法台方向。

高声道:

“审判长,被告人之诽谤行为竟然是为了利益,足以说明其主观恶意性强烈,请求重判!严判!”

其实,犯罪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但是犯罪动机从较大程度上反映着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大小,因此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量刑情节。

朱妍冰此前的辩(狡)护(辩)虽然不足以让她脱罪,但或许有机会让合议庭认为她并非主观故意地去诽谤。

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机会能减刑的。

但现在……

这万分之一的机会也没了。

诽谤视频里竟然接了广告推广!

那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朱妍冰之所以留着那个诽谤视频,就是为了钱!

换言之。

她的诽谤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

说白了,就是要通过诽谤他人,为自己赢得利益。

而这种情况在量刑的时候通常都会偏重。

好嘛,上帝给朱妍冰关上了一扇门,她自己个儿把窗户也封死了……